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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 周四

串串看 · 2026年9月24日

今日主题:从商鞅方升到量子计量基准——中国人"斤两公平"的两千三百年

去菜市场买一斤肉,秤准不准;开车去加油站,加的五十升油够不够;家里的水表、电表、燃气表走得公道不公道;手机5G网速、体检报告单上的数值可信不可信——这些每天都在发生的事,背后都站着同一个看不见的角色:计量。很多人以为"度量衡"只是秦始皇时代的老古董,其实不然。小到一把秤、一只量杯,大到卫星上天、芯片制造、药品生产,没有准确的计量,一切交易和科学都无从谈起。两千三百多年前,商鞅在秦国监制了一只青铜方升,用长×宽×高把"一升是多少"钉死在国家法令里;一百二十多年后,秦始皇把这把尺子推行到天下。此后历代都设有官校制度:唐代每年八月统一校验斛斗秤尺,私造不合标准的器具要挨鞭子;明清征粮场上"淋尖踢斛"的陋习,则让量器变成了盘剥百姓的工具。1959年,国务院一声令下,沿用了两千多年的"十六两为一斤"改成十两;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通过,强制检定成为国家制度;2018年,国际计量单位制迎来历史性变革,全部基本单位改由物理常数定义,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为此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今天串串看就串一串这条线:“斤两公平"这四个字,中国人是怎样较真了两千三百年,古人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今天的我们又凭什么守好自己的菜篮子和米袋子。


一、商鞅"以度审容"vs 国家量子基准:标准从一只铜方盒到不变的物理常数

现代:今天中国人手里的"标准尺子”,已经和全世界最顶尖的科学基准接轨。据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11月16日发布的消息,当天第26届国际计量大会(CGPM)经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成员国表决,全票通过关于"修订国际单位制(SI)“的1号决议:千克、安培、开尔文、摩尔4个基本单位的定义改由常数定义,自2019年5月20日起正式生效。这是国际测量体系有史以来第一次全部建立在不变的常数之上,保证了单位的长期稳定性和环宇通用性。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我国的国家计量院,在这场变革中拿出了真本事:据光明网《光明日报》2018年11月17日报道,中国计量院在玻尔兹曼常数、普朗克常数和阿伏伽德罗常数等物理常数测量以及量子基准建立方面取得系列突破。其中,基于定程圆柱声学原级测温和量子噪声原级测温两种独立方法测得的玻尔兹曼常数,不确定度分别达到2.0×10⁻⁶和2.7×10⁻⁶,获得相应方法全球最佳测定结果,使我国首次对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的定义作出重要贡献,并以"温度单位重新定义关键技术的研究"获2018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计量院还自主研制能量天平装置,探索复现质量单位"千克"的中国方案。(来源: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11月16日《国际单位制SI迎来历史性变革》、光明网《光明日报》2018年11月17日报道、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官网)

古代:(战国—秦)中国最早的国家级标准量器,出自商鞅之手。据上海博物馆馆藏资料,商鞅方升铸于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全长18.7厘米,实测容积202.15毫升,今藏上海博物馆。器侧壁刻铭文三十二字:“十八年,齐遣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一为升。“用今天的话说:这一年冬天,大良造商鞅监制了这件标准量器,规定一升的容积为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这背后是一次深刻的变法。《史记·商君列传》记载,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商鞅第二次变法,“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重新划定土地、公平赋税,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各类度量衡。更了不起的是方升体现的计量思想:以长度单位的乘积来定义容量,即所谓"以度审容”。《汉书·律历志》总结为"量者……以度数审其容”,说明最晚到汉代,中国人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容量是一个空间概念,可以通过度量长宽高深推算出来。这只方升还见证了历史的延续:器底加刻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诏书40字:“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也就是说,秦统一天下后,把商鞅一百二十多年前定下的标准原样推行全国。从商鞅监制到秦始皇加诏,同一件器物被沿用了超过一百二十年,正所谓"商君虽死,秦法未败”。(来源:上海博物馆商鞅方升藏品资料及"每月一珍"专栏、《史记·商君列传》、《汉书·律历志》、央视新闻2023年8月6日文博日历)

评一评:先给两千三百多年前的商鞅一个公道:在各国还普遍靠"布手知尺、掬手成升、迈步定亩"的年代,秦国以国家名义监制标准器,用"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这样精确到分数的方式定义一升,而且把长度与容量的关系讲得明明白白,这是世界级的科学自觉,“中国度量衡史上极为重要的实物资料"的评价名副其实。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制度眼光:统一度量衡不是为了好看,而是直接服务于土地丈量、赋税公平和商品交换——标准统一了,国家征税才有准头,百姓交易才有凭据,这正是秦国能够富国强兵、最终一统天下的一块基石。但实物基准再精密,也有无法克服的时代局限。第一,实物会磨损、变形、锈蚀甚至遗失。方升实测容积202.15毫升,与设计值200毫升上下的微小偏差,部分就来自两千多年的形变和积锈;基准器一旦损坏,单位的"根"就断了。第二,标准要靠逐级复制向下传递,每复制一次就衰减一次。古代交通不便,从朝廷的标准器到州县、再到集市的秤,链条一长,走样在所难免。今天的根本跨越在于:基准从"实物"变成了"常数”。千克不再依赖某个国家保险柜里的金属砝码,而是由普朗克常数定义——只要有能力复现实验,任何国家、任何实验室、在任何时间都能独立得到同样的一千克,不怕丢失、不会磨损、环宇通用。1967年"秒"改由铯原子跃迁定义之后,才有了今天的GPS和互联网;2019年全部基本单位常数化,同样会在长远造福全社会。当然也要清醒:这次变革中我国是首次对基本单位定义"作出重要贡献”,多数基础常数的精密测量、顶尖计量能力仍是需要长期追赶的功课——从跟跑到贡献中国方案,值得自豪,但还没有到可以松劲的时候。


二、唐代"每年八月平校"vs 强制检定加一秤一码:检定制度从官府年校到全链条智慧监管

现代:今天中国人的秤准不准,靠的是法律加技术的双重守护。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文,该法于1985年9月6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后经五次修正)。其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鬼秤"问题,监管正在升级。据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9月24日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回头看"共检查电子计价秤124.6万台,查处不合格秤8544台、计量违法案件6096件;自2026年9月1日起,在河北、浙江、福建三省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试点,发布《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JJF 2184—2025)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JJG 1204—2025)两项新技术规范,要求电子计价秤具备"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防作弊功能——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与铅封一体封闭,从技术上堵死拆机改装、加装作弊程序的漏洞。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已建成,贯通生产、销售、使用、检定、修理全链条,入驻生产企业235家、授权维修单位2182家、入网新规格电子计价秤90万台;消费者扫一扫秤上唯一身份码,就能查到这台秤的全生命周期"身份档案"并在线投诉。自2027年1月8日起,不符合新大纲要求的电子计价秤不得销售。(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文、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实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试点工作的公告》解读、界面新闻2026年9月24日报道)

古代:(唐—清)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唐朝,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当严密的度量衡年检制度。唐代《关市令》规定:“诸官私斗尺秤度,每年八月诣金部、太府寺平校,不在京者诣所在州县平校,并印署,然后听用。“也就是说,无论官用还是私用的斗、尺、秤,每年八月必须送交官府校验,京城由尚书省金部司和太府寺负责,地方由所在州县负责,校验合格、签署盖印之后才准许使用。《唐律疏议》卷二十六《杂律》更是把罚则写得清清楚楚:“诸校斛斗秤度不平,杖七十。监校者不觉,减一等;知情,与同罪”——负责校验的官吏校得不准打七十杖,监督者没发觉减一等,知情不报同罪;“诸私作斛斗秤度不平,而在市执用者,笞五十;因有增减者,计所增减,准盗论”——私造不合标准的器具在市场上使用,打五十鞭,靠克扣多赚的赃利按盗窃论处;即便秤本身是准的,“不经官司印者,笞四十”——没盖官印照样受罚。唐代市场由太府寺和各市署专管,市署"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到了宋代,校验更勤:官府每月抽查一次度量衡,王安石变法期间甚至一度每月抽查三次;元明清三代则明确规定,未经官方校验的度量衡器具一律不得在市场使用。(来源:《唐律疏议》卷二十六《杂律》、唐代《关市令》、人民论坛网2017年10月16日《唐朝商贸市场管理制度检视》、科普中国计量科普之窗、湖南长安网2017年3月9日相关文章)

评一评:必须公正地说,唐人这套制度设计放在今天看也不落伍:定期校验、盖印准入、私造治罪、监校连坐四个环节环环相扣,而且处罚轻重分明——校不平杖七十、私造使用笞五十、无印使用笞四十,和1985年《计量法》的强制检定、不合格不得使用,在精神上完全是一脉相承的。一千三百年前的古人能把"标准器必须由国家统一校准"落到法律条文和具体刑罚上,这份治理智慧值得认真夸一句。宋代把年检加密到月检、王安石时代甚至月检三次,也说明当时的人真把秤准不准当回事。但古代制度的短板同样一目了然。其一,靠的是人海式的手工校验:一年或一月一次,官差拿着标准器到市场比对,效率有限,作弊手法稍隐蔽就难以发现。其二,覆盖范围以州县治所的官设市场为主,广大乡村集市、偏僻地区基本是监管空白。其三,也是最根本的:制度能不能管用,全看吏治清不清明,遇上政以贿成的年代,盖了印的器具照样可以不准。今天的进步是体系性的:法律划定强制检定的底线,技术规范从生产端就要求"三码一封"防作弊,智慧平台把生产、销售、检定、修理全部串成一条可追溯的数据链,消费者扫码就能自助查验——监管模式正在从"人工识假"走向"技术防伪”、从"事后查处"走向"事前防范”。不过也不能盲目乐观:市场监管总局自己讲得明白,“问题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全国存量电子计价秤达433万台,涉及257万多家经营主体,全部升级需要时间;而作弊手段也会跟着技术翻新。秤上的公平,从来不是一次整治、一道法令就能一劳永逸的,它靠的是常年不断的日常较真。


三、新莽嘉量"五量合一"vs 十两一斤与法定单位:单位统一背后的科学和两千年反复

现代:今天中国人使用的计量单位,是经过两次重大国家行动才彻底理顺的。据《国务院公报》1959年第16号,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当年3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八十六次会议原则通过),明确:确定国际公制(即米突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在全国推广;以公制为基础、人民习惯通用的市制予以保留;“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成十两为一斤”;同时特别规定"中医处方用药,为了防止计算差错,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计量单位,不予改革"。这次改革后,1市斤确定为0.5公斤。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国发〔1984〕28号),决定在采用先进的国际单位制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全国计量单位,市制可以延续使用到1990年,1990年底前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今天我们买菜按斤两(生活中保留的市制与千克并用)、加油按升、用电按千瓦时(度)、量身高按厘米,全国一致、与国际接轨,普通人出门在外、做买卖签合同,再也不用为单位换算头疼。(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1959年第16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国经济网相关转载)

古代:(秦—新莽)在统一单位这件事上,古人留下过一件集大成的瑰宝。据台北故宫博物院相关资料及科普中国介绍,新莽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命国师刘歆主持设计制造了新莽铜嘉量,今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它把五个容量单位巧妙集于一器:主体大圆柱上方为斛、下方隔层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上方为合、下方为龠,其中斛、升、合三口朝上,斗、龠两口朝下;进位关系为1斛=10斗、1斗=10升、1升=10合、1合=2龠。经近代学者测量推算,一斛约容20000毫升、一斗约2000毫升、一升约200毫升、一合约20毫升、一龠约10毫升,并可反推当时1尺约合23.1厘米、1斤约合226.7克。器身刻有81字总铭,其中明言"同律度量衡……初班天下,万国永遵";从铭文数据还可推算出当时所用圆周率约为3.1547,比《周髀算经》“径一而周三"的古率前进了一大步。再往上溯,秦代的量制已相当规整:1石=4钧=120斤,1斤=16两,出土秦权实测一斤约250克——成语"半斤八两"正是由此而来:十六两制下,八两恰恰就是半斤。秦始皇"一法度衡石丈尺”,把商鞅的标准推向天下;汉高祖则命张苍"定章程",承袭秦制,使汉代度量衡在大乱之后迅速恢复统一。(来源:科普中国计量科普之窗、中国计量大学逸夫计量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乾隆嘉量考》、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相关文章、出土秦权实测资料)

评一评:新莽嘉量值得大书特书:一件青铜器同时容纳龠、合、升、斗、斛五个单位,每个量都刻明直径、深度和容积,既能直接量取,又能据以反推尺度和重量,设计之巧、计算之严,代表了当时世界计量技术的顶尖水平,说它是"中国计量史上的瑰宝"毫不为过。而秦代定下的"一斤十六两",以其规整的进位支撑了两千多年的中国经济生活,“半斤八两"这个成语能流传至今,本身就说明统一单位何等深入人心。单位统一对普通人的好处实在:买卖不用换算、纳税有统一标准、跨地区经商不再被度量衡差异卡脖子。不过,评价历史不能只看器物精美。其一,要把技术成就和政治路线分开看。新莽度量衡改革是王莽"托古改制"的一部分,改制中的币制频繁变更、花样翻新,实则扰民敛财;度量衡本身做得再科学,也没能挽救一个失去民心的政权——技术正确,抵消不了施政错误。其二,古代单位量值其实两千年间并不稳定:隋唐标准斤一度增至约680克,中唐以后市场出现短斤,明清标准又有回落,每遇王朝更迭、战乱分裂,度量衡就失准一次,统一一次、散乱一次,反复循环。今天的不同在于,单位统一不再依赖某个王朝的一时之功,而是由国家法令、明确的过渡期和持续的行政执行共同保障:1959年改十两为一斤,照顾中药用药的特殊习惯;1984年推行法定单位,给出近七年过渡期,既坚决又稳妥。从此中国的计量单位与国际单位制全面接轨,再也没有随朝代起伏而走样——这份"定下来就不再乱"的确定性,正是现代国家治理带给每个普通人的踏实。


四、“淋尖踢斛"与折色火耗vs"退一赔三"与12315:当秤被权力握在手里,公平靠什么保障

现代:今天普通人遇到缺斤短两,手里有实实在在的维权武器。据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2月23日消息(来源央视网),修订后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集市主办者必须在显著位置配备"公平秤"供消费者复核;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利用作弊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主办者包庇纵容计量违法的,最高可处十万元罚款。维权渠道也已十分通畅:消费者可以用公平秤当场复秤,可以扫秤上的身份码在线投诉,还可以拨打全国12315平台举报。据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9月24日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国12315平台接收投诉举报1995.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7亿元。也就是说,在今天的制度设计里,秤准不准不再是商家"说了算”:消费者有复核权、举报权和索赔权,监管者与经营者彼此独立,计量纠纷可以靠法律而不是靠脸色解决。(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2月23日《严打"鬼秤”!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古代:(明—清)古代度量衡史上最刺眼的不公平,不在市井小贩的小秤上,而在官府征税的大斛里。明清两代,百姓纳粮用一种叫"斛"的官定容器,五斗为一斛、二斛为一石。据徐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及澎湃新闻引述史料,征粮时粮食要在斛里堆成尖状,高出斛口;收粮胥吏先用铜尺在斛口一刮,高出部分刮落斛外,不退给纳粮人,是为"淋尖”;紧接着对准斛壁猛踹一脚,斛中谷粒受震下沉,又腾出一截容量,是为"踢斛"。刮出、震落的粮食都算作"运输损耗",实则进了官吏私囊;百姓只能回家再补粮。如此一刮一踹,本装五斗的官斛可多收至少一斗,一石粮就多收两斗,等于凭空给百姓加税约20%。同类盘剥还有"折色火耗":赋税折银征收时,以熔铸碎银有损耗为名多收银两,损耗多少全凭官府一张嘴。其余名目如看样米、起斛米、顺风米、鼠耗米、斛脚钱、筛箱钱等不胜枚举,层层加码后常有"纳一征三",极端时甚至"纳一征八"。不过,古人也并非看不见这些弊病,纠错的努力值得如实记下: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起推行"火耗归公",把各地私征的火耗改为统一征收、上缴国库,再从中拨出"养廉银"补贴官员,把暗箱索取变成明定章程,陋规一度收敛;明太祖朱元璋更是以铁腕治贪,规定百姓可将贪官绑缚送京治罪,贪污六十两者剥皮揎草。(来源:徐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2015年3月31日《从明朝的"淋尖踢斛"谈"蚁贪"由来》、澎湃新闻2024年9月24日相关文章、央视网2007年12月21日《朱元璋的惊人政策》、《明史》及清代火耗归公相关记载)

评一评:这一节是全篇的落脚点,要把一个道理讲透:度量衡最大的恶,从来不是秤做得不够精,而是握秤的人同时拥有定价和征税的权力。“淋尖踢斛"之所以阴狠,就在于征税者把标准器本身变成了勒索工具——百姓面对的不是一杆可以质疑的秤,而是无法复核、无处申诉的国家权力;20%甚至几倍的暗加,比任何市井短斤都伤人。古人的纠错努力要给予公道评价。朱元璋的严刑和雍正的制度化,各有各的认真:朱元璋允许百姓绑贪官进京、阻挡者株连,魄力之大前所未有;但他给官员俸禄过低、肃贪急躁,杀到府县官员难以满任,贪污仍未能绝迹——靠个人铁腕和酷刑,解决不了制度土壤问题。雍正"火耗归公+养廉银"则明显更聪明:不装看不见,也不指望人人都是清官,而是承认官员有合理利益,把灰色收入公开化、定额化、纳入监督,短期确实澄清了吏治。但这些古代努力有一个共同的死穴:监督权只来自上面,来自皇帝。百姓不是权利主体,没有合法的复核、申诉、索赔渠道;人在政举、人亡政息,火耗归公到后来又以各种新名目死灰复燃,“淋尖踢斛"式的盘剥与整个王朝相始终。今天的根本不同,是法治让普通人成了计量公平的一方主体:公平秤给你复核,扫码给你查档,12315给你举报通道,“退一赔三"给你索赔底气,监管部门与经营者分立,再不靠青天大老爷偶然发善心。当然也不必粉饰:量贩零食缺斤短两被集中曝光、“鬼秤"反复反弹说明,法规再严密,也还需要日常监管不松劲、商家诚信经营和消费者多一个心眼三方面一起撑。对普通人来说,最实在的自我保护就四条:认准检定合格标识,买完到公平秤复一复,留好小票付款记录,发现问题果断举报索赔——斤两公平,说到底也需要每个普通人自己伸手去守。


本期小结:从商鞅方升"爰积十六尊五分尊一为升"的第一只国家基准器,到2018年国际单位制全部建立在物理常数之上、中国计量院为温度单位定义作出关键贡献;从唐代《关市令》“每年八月平校”、《唐律疏议》杖七十笞五十的严密规矩,到《计量法》强制检定、“三码一封"和全国智慧监管平台的一秤一码;从新莽嘉量五量合一、秦代一斤十六两,到1959年十两为一斤、1984年法定计量单位与国际接轨;从明清"淋尖踢斛”、折色火耗把量器变成盘剥工具,到公平秤、“退一赔三"和12315让普通人真正握有复核与索赔的权利——两千三百年计量史,给普通人留下四条实打实的道理。第一,标准是公平的起点:商鞅以国家名义定义一升,今天以不变的常数定义所有基本单位,度量衡背后是"不欺暗室"的认真;基准越是客观稳定,交易和科学就越有根基。第二,好标准还要靠硬制度落地:唐代年检、今日强检和智慧平台一脉相承,秤准不准从来不靠商人自觉,而靠校验、盖印、追溯、处罚环环相扣的常年较真。第三,单位统一是国家给百姓的一份踏实:两千多年间度量衡随治乱而反复,今天的法定单位全国一致、与国际接轨、定下不再走样,这份确定性来之不易。第四,计量公平的要害是制约权力、赋权百姓:淋尖踢斛的教训说明,当标准器握在征税者手中,再精的技术也会变成盘剥;只有让普通人能复核、能举报、能索赔,斤两公平才真正守得住。最后留一句话:菜篮子里那杆秤,称的是斤两,量的是民心。从两千三百年前的青铜方升到今天的量子基准,中国人对公平的较真,从来都刻在器物上,也该刻在每个人心里。

(本期史料依据:《史记·商君列传》、《汉书·律历志》、《唐律疏议》卷二十六《杂律》、唐代《关市令》、《明史》、清代火耗归公相关记载、上海博物馆商鞅方升藏品资料、台北故宫博物院新莽嘉量资料、出土秦权实测数据等;现代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1959年《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1984年《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及电子计价秤监管试点公告解读、新华社、央视网、光明网《光明日报》、界面新闻、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科普中国、中国政府网等权威发布,已随文标注。)